林荫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专题宣讲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每周工作提示》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理论学习及党建工作的引领,5月20日下午,林荫街道党工委组织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宣讲。
此次宣讲,林荫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占军围绕习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要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党建是非公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通过此次宣讲,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深受启发和鼓舞,纷纷表示会切实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落到实处, 引导广大企业职工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100周年。